1.幕墻清洗
(1)玻璃幕墻工程安裝完成后,應制定清掃方案,防止幕墻表面污染和發生異常;其清掃工具、吊藍以及清掃方法、時間、程序等,應得到專職人員批準;
(2)幕墻安裝完后,應從上到下用中性清潔劑對幕墻表面及外露構件進行清洗。
(3)清洗玻璃和鋁合金件的中性清潔劑,清洗前應進行腐蝕性檢驗,證明對鋁合金和玻璃無腐蝕作用后方能使用;清潔劑有玻璃清洗劑和鋁合金清洗劑之分,互有影響,不能錯用,清洗時應隔離;清潔劑清洗后應及時用清水沖洗干凈。
2.幕墻總檢
(1)幕墻安裝、清洗完畢,質量檢驗人員應進行總檢,指出不合格的部位并督促及時整改,出現較大不合格項或無法整改時,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,待設計等部門出具解決方案;
(2)對幕墻進行總檢的同時應及時記錄檢驗結果,所有檢驗記錄、評定表等資料都應歸檔保存。
(3)總檢合格后方可提交監理、業主驗收。
3.工程驗收的程序按建設工程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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