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嚴格區分污染物品、清潔物品與無菌物品,無菌物品掉在地上或放置在不潔之處應視為污染,不得作為無菌使用。
二、滅菌物品超過貯存期后應停止發放,并重新滅菌,應嚴格檢查滅菌包的有效期,一般為7天。
三、物品取出時應保持干燥,包裹水分含量一般不超過3%,超過6%則為濕包,應視為未滅菌,不能作為無菌使用。
四、運送滅菌物品時應加防塵罩,以免再污染。
五、高壓蒸汽滅菌柜每季度以生物指示劑進行檢測,進行監測、質控的化學膠帶或指示卡未達到滅菌標志的視為未滅菌,不得作為滅菌使用。
六、包裝操作室、無菌物品存放間每月做細菌培養(物體表面、手、空氣),并有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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