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都訊 實習生楊雅雯 記者廣水 從東莞來江門承包一外墻清洗工程的王某建在合同期滿后,屢次找分包方———廣東大×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大×公司)協商工程款支付問題遲遲未果,皆因外墻清洗存在瑕疵而引發爭議。日前該公司找到王×建協商,雙方僵持終于告一段落。
爭議:清潔工程是否完成?
王×建說,10月18日,他從大×公司承包了江門某酒店式公寓外墻清洗工程,但清洗完成后,該公司卻遲遲不肯交付工程款。對此,大×公司現場負責人宋先生回應稱,“不是不給錢,而是他們沒有清洗完。”宋表示,工程內容包括玻璃幕墻、石材幕墻及鋁合金窗室外清洗,但目前,玻璃幕墻和鋁合金窗雖已清洗但不干凈,而石材幕墻則是完全未清洗。
記者看到雙方于10月22日簽訂的《外墻清洗方案及協議》,上面寫明“清洗工程完成后支付總工程款70%,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后,工程尾款在3個工作日內結清”。王×建認為,工程既已清洗完成,大×公司就應該支付70%的工程款,至于存在的部分瑕疵,涉及后面驗收階段,而自己也已經在返工。而大X公司則堅稱要等到清洗質量合格后才付款。根據協議,外墻清洗工程的單價為1.3元/平方米,按照宋先生提供的實際清洗面積計算,總工程款約為19000元,在清洗工程完成后大×公司應支付的工程款則為13000元左右。
隱憂:雙方默認無保險高空作業
在對施工質量不滿的同時,宋先生對王×建等人無保險上崗一事也耿耿于懷,“來之前他們說有保險,但王×建本人的保險已經過期,而其他兩個人根本就沒有保險”。王×建則表示,因為自己平常做散工,保險使用率并不高,因此過期也沒有留意到,但隨后自己馬上就給3人都投了保,記者在其手機上看到,落款為某保險公司發來的三條短信,寫明王×建等3人已投保成功,保險期限為20 13年10月30日零時起至2014年10月29日24時止。這也意味著,即使王×建等3人在開始施工后買了保險,但仍舊是在無保險的情況下上崗施工。
記者采訪發現,這種工程層層轉包中,存在高空作業不買保險的現象,成為一大隱憂。對于此類糾紛,律師給出三點建議,一是協議約定要清楚。二是高危作業人員需購買保險。三是自然人承包工程須謹慎,以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。